关于申请新市镇玉盘北路(银樽路-高科东路)新建工程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的公告确认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及《浦东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浦府规〔2022〕1号)有关规定,现申请新市镇玉盘北路(银樽路-高科东路)新建工程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的公告确认,新市镇玉盘北路(银樽路-高科东路)新建工程拟征收浦东新区唐镇暮二村3队农用地90.7平方米、5队农用地1010.3平方米、6队农用地1456.1平方米,实际申请办理1名被征地人员纳入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范围,为就业阶段人员一次性缴纳12年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以及相关生活补贴费,为养老阶段人员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一次性缴纳12年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再由个人缴纳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已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征地单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按规定向区政府申请保障方案的公告确认,并与征地责任单位签订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用和生活补贴费支付协议,并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备案通知》后次月内为被征地人员缴纳社会保障费用、生活补贴费等和办理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2、拟征地项目信息告知单3、新市镇玉盘北路(银樽路-高科东路)新建工程落实保障情况一览表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