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启农发〔2023〕203号)、《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启农发〔2024〕27号),启东市利丰蔬果专业合作社等4个主体已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现对2023年、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补助资金(第三批)拨付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启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政改科83349293,附件:2023、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补助资金(第三批)拨付明细序号年份主体名称项目名称所在乡镇投资额(万元)预计投资额(万元)实际补助资金(万元)备注12023年启东市利丰蔬果专业合作社启东利丰生产经营能力建设寅阳镇61.2861.44328.7725已通过验收22024年启东黄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设备购置近海镇50.26550.4622.975已通过验收3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社培训教室建设64.1314.131已通过验收4启东市灜东家庭农场农机设备购置东海镇3334.210已通过验收汇总150.545150.23465.8785启东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