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汕头市金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金府办〔2021〕41号)的规定,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通知》(汕金府法治办函〔2022〕3号)的要求,我局对《汕头市金平区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汕头市金平区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的情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并实施《汕头市金平区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专利扶持资金管理,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估依据:《汕头市金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金府办〔2021〕41号),2.合理性评估:《办法》有关内容执行符合行政权力与责任范围,3.协调性评估:《办法》与上级及同级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之间没有冲突,4.操作性评估:《办法》各项制度具体可行,5.完善性评估:《办法》各项制度完备,6.规范性评估:《办法》体例结构和文字表述等规范,已按程序开展专利扶持资金管理,确保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公正公平,附件:汕金府【2022】18号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