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有效扩大内需,持续释放消费潜力,丽江市商务局计划在2025年内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现面向社会遴选1家合作企业,有关事项如下:一、合作方式遴选1家企业(或企业联合体)进行合作,配合开展全市范围内促消费活动等相关工作,二、报名条件(一)资格要求1.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在云南省设有服务网点,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提供承诺书),(二)服务要求1.能够配合开展促消费活动等相关工作,支持补贴资金能够直达消费者个人银行卡账户(包括跨行支付),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补贴支付业务信息,2.有承接活动所需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为开展促消费活动提供网络平台(或程序),实现消费者在线申请、资料填报审核和补贴发放情况查询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流程简短、申请便捷、使用简单”的补贴申请及兑付服务,方便消费者通过手机操作即可完成申领补贴全过程,3.提供的网络平台(或程序)能够进行用户信息、发票和车辆登记等信息的识别、核验和纠错;能够提供活动宣传、消费者注册、补贴申请、信息审核、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反馈等服务;能够核验申领人实际归属地、实名认证、支付立减、识别过滤刷单套利商家等能力和技术,有较强的客诉处理能力,消费者通过平台可便捷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申请补贴,有出错提示提醒机制,可即时查看申请进度,系统信息安全稳定,能避免信息篡改,可实时动态显示和管理监测汇总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情况,具有风险交易实时监测、警示及防范措施,5.有稳定的管理服务团队,能够及时跟踪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受理促消费活动涉及补贴申请和资料审核,以及处理有关电话及网络咨询、投诉问题,6.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可推动商贸流通、金融机构等有关企业投入资源、丰富促销补贴活动,提供更多优惠政策支持促消费活动,(三)丽江市商务局采取专家评审比选方式(报名企业3家及以上进行评审,少于3家进行比选),确定拟合作企业名单并公示,四、提交材料(一)资格材料对照本公告报名条件的“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均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的需提供),以及承诺书、其他证明资料等,(二)服务方案制定详细服务工作方案,响应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要求”,请有合作意愿的企业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17:00前递交至丽江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古城区玉福路丽江市商务局三楼,联系电话:0888-5107775),逾期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