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就2025年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立项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推动高校院所、企业总部等离岸科创机构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与产业化,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为20万元,近一年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的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30万的单位,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为5万元,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是鄂州市内注册,②以往年度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其中2023年市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拟申报今年项目的,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二)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专项围绕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服务机构全面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等工作,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是我市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单位或市内外科技服务机构,2.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提供创新服务,3.项目参与单位已承担市级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专项的,业务咨询与受理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三、申报流程1.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四、咨询方式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层技术服务电话:0711-3356060技术服务QQ群:327235791成果转化与科创服务科:027-60896572附件:1.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2.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专项)鄂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