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原则上应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3.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24年5月1日之前应用),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2年5月1日之前应用),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8.2023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4年度省科技奖,不得提名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二)提名项目(人选)公示1.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责成所有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附件2)的要求进行,其余完成人公示情况应提交至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备查,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于7月1日前将正式提名材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附件:1.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2.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doc3.202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六安市科技局2025年5月26日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