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高新区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请二、申请依据《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珠府〔2021〕63号)、《珠海市人才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指引》(珠建规〔2023〕6号)、《高新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珠高住建〔2025〕308号),六、提交资料(一)个人需提交申请材料1.《高新区人才住房申请表》原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2.《申购承诺书》原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4.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并履行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所有页面均需复印(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6个月以下未成年子女需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10.申请类别为“中层及以上营销人才”申请人需提交用人单位提供的组织架构图、岗位情况证明,请提供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11.申请类别为“能力突出、业绩显著、作用贡献大的技术研发人才”需提交任职情况证明(包含所在部门及时任岗位),请提供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请提供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请提供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15.新型研发机构申请人需提交组织获批文件,(二)用人单位需提交资料序号提交材料(须加盖公章、1-3必交、4-10须根据申请类别对应提交)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2用人单位内初审合资格申请人公示表*3符合资格申请人公示现场照片*4与高新区签订的投资协议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6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7创新型中小企业证书8入驻5.0产业新空间、市级以上孵化器佐证文件9创新创业团队认证材料10新型研发机构名录文件七、申请时间与提示接收窗口:港湾1号科创园·港1栋·港湾1号招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