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关于开展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项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协力包装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欧姆龙电子部件(深圳)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5月28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业务经办人反馈,附件:拟补贴项目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2025年5月26日(联系电话:0755-84649656,邮箱:zhaodong@szpsq.gov.cn)相关附件附件1:拟补贴项目表.docx为您推荐:为您推荐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