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选派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工作实施方案》(鄂经信科技〔2020〕73号),我厅会同省委人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通知》,面向全省广泛征集“科技副总”选派服务需求,现将与贵单位有关企业需求信息发送你们,对企业自报与专家已协商一致的需求(附件2),对虽指定高校院所、专家但尚未与其主动联系并协商一致的,或虽指定高校院所但未指定专家的,或未指定拟合作高校院所的需求(附件3),组织专家报名并遴选推荐,于5月31日前将高校院所“科技副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扫描件反馈我厅,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联系人:科技处陈起027-87815859邮箱:14891724@qq.com附件:1.“科技副总”选派资格条件、建议推荐原则2.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指定高校院所并与专家协商一致的)3.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虽指定高校院所、专家但尚未与其主动联系并协商一致的,或虽指定高校院所但未指定专家的,或未指定拟合作高校院所的)4.高校院所“科技副总”推荐人选汇总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