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宁农计〔2025〕5号)、《雨花台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雨农发〔2022〕37号)要求,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拟认定协旺浩恩(南京)食品有限公司为雨花台区享受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企业,计息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6日,请于公示期内与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52883541,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7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宁农计〔2025〕5号)、《雨花台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雨农发〔2022〕37号)要求,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拟认定协旺浩恩(南京)食品有限公司为雨花台区享受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企业,计息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6日,请于公示期内与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52883541,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