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垣曲县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建立社会资本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新机制,项目实施模式及各主体权责(一)实施模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合作方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政府依据项目工程造价审核、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验收批复、报备入库新增补充耕地指标数量向社会资本合作方支付相应对价,(二)项目主体权责社会资本合作方负责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依据国家土地整治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清查、测量,(六)项目实施社会资本合作方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组织验收,五、政策保障(一)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县自然资源局履行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相关职责,对社会资本参与的土地整治项目加强监管和审核,(三)建立社会资本准入和退出机制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社会资本合作方及项目合作单位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质量低劣情况,(四)加强补充耕地指标调控和管理通过土地整治所产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21年5月6日印发的《垣曲县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垣政办发〔202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