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确定以下四家企业作为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1.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确定实施主体为隆德县林下经济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2.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确定实施主体为奠安乡新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定实施主体为温堡乡吕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培育和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确定实施主体为宁夏恒瑞元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本批项目由自治区财政资助125万元,其中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圃1个40万元,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20万元,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推广300亩15万元,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1个50万元,由县林草局负责验收,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林草局反映,监督电话:0954-601206815009590371邮箱:lincaocyb@126.com地址:隆德县城关镇北环路附件: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拟确定实施主体清单隆德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5月21日附件: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拟确定实施主体清单序号项目类别所属专项项目名称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万元)1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中药材产业项目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隆德县林下经济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402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奠安乡新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3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推广温堡乡吕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54培育和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宁夏恒瑞元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50总计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