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罗江街道办事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2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正在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含中专、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予以补助,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经各乡镇(罗江街道)摸底上报我局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福安市2025年共有404个在校生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补助资金121.05万元(其中一人就读半年补助1500元,其他人均补助3000元),请各乡镇(罗江街道)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乡振项目函〔2024〕368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核实“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身份、学籍、账户信息和补助金额,并将补助资金项目及时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附件:1.福安市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2.福安市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名单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