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度金湾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下称“名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名录”企业仅限于注册地、税收均在金湾区(仅指三灶镇、红旗镇、南水镇、平沙镇范围内,本通知所述“名录”企业不含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范围内的企业,2.“名录”企业未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二、申报条件(一)重点企业名录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纳入2024年度全市外贸进出口150强名单企业4.2024年度产值5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5.2024年度销售额3亿(含)元人民币以上批发企业6.2024年度销售额30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零售企业7.2024年度营业额10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餐饮企业8.2024年度营业额8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住宿企业9.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10.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上述数据以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有效期内当年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3.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4.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新型研发机构、各类创新平台5.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三)如申报企业不符合上述条件,我局将在收到相关单位推荐的函件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申报材料(一)2025年度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申报书,企业项目申报人登录平台后,需在申报平台填写“2025年度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申报书”,我局对已填写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的企业进行项目预审,预审不合格的企业可在我局退回后修改信息或重新上传申报材料并提交,我局将定期把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择一申报,(四)本年度第一批名录的截止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5日,(六)经开区范围内的企业如需咨询名录事宜,附件1:关于印发《金湾区深入实施“金英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附件2:2025年度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申报书.xlsx附件3:信用承诺书.docx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