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开展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帮助企业尽早准备申报事宜,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景宁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育入库企业条件主要对象为2022年拟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培育入库企业标准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二、培育入库程序1.企业申报,拟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需填写“景宁县2022年科技企业培育入库表”(详见附件1),申报日期截止到2022年1月28日,2.所属地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各乡镇(街道)、丽景园管委会、景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提交的入库表进行审核汇总推荐,并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审核推荐汇总表和培育入库表电子版(扫描盖章)通过浙政钉统一发送至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科技发展科刘饶,联系方式: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科技发展科刘饶,电话:15869210080附件: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2年1月17(此件公开发布)抄送:,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