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2024年4季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名单公示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补贴对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迎泽区对李志鹏等2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的2024年4季度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按其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三分之二予以补贴(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拟拨付资金3911.46元,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迎泽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1--5607907附件:2024年4季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保补贴花名册2024年4季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保补贴花名册.pdf太原市迎泽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