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5〕118号)要求,拟兑现彭阳县美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2025年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6.16万元,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5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兑现企业和项目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7016101,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