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文件精神,经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现场查看,1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补贴金额为5000.0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袁理,男,身份证号:36040320****19,2024年9月在九江市浔阳区滨江路10号区滨江花园15-17号楼店面经营浔阳区小袁炸串小吃店,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05月06日2025年05月12日举报电话:0792-8573720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