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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民政局关于征求《汉滨区惠民殡葬救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汉滨区人民政府 | 2025-05-20
区民政局研究起草了《汉滨区惠民殡葬救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汉滨区惠民殡葬救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请在信封上注明“汉滨区惠民殡葬救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意见建议”,汉滨区民政局2025年5月20日汉滨区惠民殡葬救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殡葬改革,填写《汉滨区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申请审批表》并附以下资料:(1)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复印件,在《汉滨区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对象、标准及程序(一)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对象汉滨区户籍范围的群众(不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省驻区各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部队官兵及特困供养人员)逝世火化后,2.将逝者骨灰在公墓内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等生态方式安葬的奖励补助2500元,4.将逝者骨灰在城市公益性公墓内或逝者所在户籍村级公益性公墓按现行殡葬改革要求标准安葬(骨灰安葬单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由逝者家属或监护人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提交《汉滨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申请审批表》并附以下证明资料:(1)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复印件,殡葬救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认真落实好殡葬救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政策,附件:1.《汉滨区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申请审批表》2.《汉滨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汉滨区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申请审批表序号:基本信息逝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村(社区)组(楼栋门牌号)救助对象类别□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人员□无名尸体□低保边缘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由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与逝者关系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救助信息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花费金额元火化时间殡葬救助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附件2汉滨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申请审批表逝者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节地生态安葬类型□骨灰撒散,□逝者骨灰在城市公益性公墓内或逝者所在户籍村级公益性公墓按现行殡葬改革要求标准安葬(骨灰安葬单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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