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监督单位提出意见,监督单位:1.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监督电话:0335-7862378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清风街32号邮箱:qlqxj@163.com2.青龙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335-7862210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路240号邮箱:xnyncj@163.com3.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附件1: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表.doc附件2: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