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做好邢台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邢台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报工作专班审定,组织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已经获得往届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曾申报但未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主体资格、申报渠道、材料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建议名单,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审批后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名单向社会公示,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名单,对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进行现场评审打分,研究审议市政府质量奖综合评审工作报告和授奖候选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第二十一条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不得向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第三十条参与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与申报组织或申报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