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安市人民政府申报,南通市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报农业农村部评审,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11号)文件,我市墩头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获批立项,现对墩头镇2025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资金奖补(一期资金300万元)的建设主体、建设内容、项目金额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23日至3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联系人:王爱冬联系电话:0513-88898515附件:墩头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表(第一期)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23日墩头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表(第一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