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在石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关于明确我县2024年至2025年阶段性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相关单位将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在你项目购买商品房(不包括车位、车库和杂物间)的相关资料【购房人完税凭证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个人签字并标注开户银行名称)、购房人电话号码、《石门县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以及购房补贴汇总花名册(见附件)】于2025年7月31日前交至县政务中心二楼“购房补贴服务窗口”,逾期将视同放弃购房补贴,不再受理,咨询地点:政务中心二楼西头(市民之家)“购房补贴服务窗口”联系方式:覃庆15973065678特此通知,购房补贴申请花名册(2025).xlsx石门县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