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内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了2024年度年检工作,经过严格审查和实地走访,98家民办培训学校符合年检条件,现予公示,其余持人社部门核发的“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书”的民办机构检查后未能达到“检查评估标准和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不允许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附件:赤峰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情况表(2025年).xlsx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