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人社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宝人社发〔2022〕24号)精神,返乡创业园区按照每存活1个创业实体和每带动1个人就业分别核算补贴金额,补贴标准为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的补贴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的补贴3000元,宝鸡市凤翔区电子商务返乡创业园区入驻的宝鸡市凤翔区盛世金辉农业专业合作社吸纳6人就业、陕西雍山古泉酒业有限公司吸纳2人就业、陕西汇泽创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吸纳1人就业,以上3户企业共吸纳9人就业,符合补贴条件,补贴资金共计57000元,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监督电话:0917-7219023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12日附件下载关联政策关联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