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8号)精神,经资料审核、系统查询、实地考察,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及小微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欢迎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进行监督,公示期限: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节假日顺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监督电话:0951-8778050附件:1.2025年永宁县第四批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名单2.2025年永宁县第四批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名单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