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关于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及返乡入乡农民工2名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文件精神,现有张钊皓、刘亚伟等2名人员提交首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经我局审核,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监督电话:0898-85523454(县人社局)0898-85523042(县就业局)附件:创业补贴汇总公示表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