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5年度促进商贸物流发展项目申报工作,(一)支持商贸物流智能化发展项目,(三)支持冷链物流发展项目,支持商贸流通领域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升级,二、支持内容商贸物流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和升级改造,支持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时间为项目开始建设之后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实际投资,同一内容的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由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七、申报时限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申报项目,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八、工作要求(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二)各初审单位应积极组织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