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10号)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5〕6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对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进行审核,以下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现予公示,敬请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23-71410091,监督联系电话:023-71422541,附件:重庆市南川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2025年第一批)重庆市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