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仍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经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2021年度马尾区第一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共有福建国光新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符合享受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6日,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向上述单位发放稳岗返还,来访来信处: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失业保险科,附件:马尾区2021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一批次单位名单福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