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在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和农民素质、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二、申报条件(一)生产型数字农业农村基地1.具有投入使用的规模化生产基地,(二)经营型数字农业农村基地1.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初加工、分类分拣、智能分仓、物流配送、仓储管理、电子商务、产品溯源等方面广泛应用,(三)管理型数字农业农村基地1.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管理中广泛应用,(四)服务型数字农业农村基地1.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广泛应用,在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和农民素质、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3.在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便民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申报主体须具有法人资格,管理型基地申报主体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等,服务型基地申报主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农村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教学科研单位等,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推荐1家申报主体上报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主体进行现场考察,开展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申报工作,附件:1.江苏省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申报书2.江苏省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申报表3._____县级市(区)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