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实体经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金融服务全覆盖,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气候投融资项目、绿色低碳项目、符合政策要求的“两高”企业、产业园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等提供专项支持,责任单位:区海洋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金融办、黄岛金融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办理5.打造“金融+园区”专属服务模式,责任单位:青岛自贸片区(中德生态园)、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口经济区、泊里镇、区影视产业发展中心、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办理6.打造“金融+项目”综合服务方案,支持新区金融机构主动靠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海洋发展局、区工商联、区金融办、黄岛金融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办理7.培育“金融+服务”新区品牌,推动各大功能区、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对接,为重点企业提供融资需求、信贷产品、金融政策等服务,责任单位:唐岛湾金融科创区、区金融办、区国资发展中心(四)强化多领域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区金融办、黄岛金融监管支局13.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国资发展中心四、保障措施强化政金企工作联动,引导新区企业和项目充分与金融机构对接,支持新区金融机构主动靠前服务,强化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情况的监测调度和激励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