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按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申请材料:单位(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三份)、吸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吸纳人员《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人知情同意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