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成立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科技委主任委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同志兼任,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住建领域相关专家学者为科技委委员,研究和制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科技政策等,参与研究和制订全市相关专业领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对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相关副主任委员、委员及专业委委员参加,2.专业委组建、调整、运行管理和日常工作由主管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主管业务科室、单位负责制定相关专业委工作规则,四、监督与自律科技委工作接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督,主管业务科室、单位负责对相关专业委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科技委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章,专业委由主管业务科室、单位代章,委员个人不得以科技委、专业委名义或者以科技委、专业委委员身份组织或参加活动、获取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