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3号)等要求,现下达你区县(自治县)、单位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23Z231403000002),请你区县(自治县)、单位按照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资金,此次下达的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区县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区县要加快预算执行,区县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预算执行遇到的相关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规定,市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附件:1.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下达表2.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重庆市财政局2025年5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下达表.xls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文件下载:渝财农〔2025〕25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