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推进我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闭环管理提出如下意见,县级拟新出台的政策和县本级财政年度安排预算资金500万(含)以上的新增重大项目均需自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加快建立财政部门、人大财经委、审计部门、行业专家等多方参与的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联合再评估机制,强化“预算评审+事前绩效评估”一体化管理,对未编制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合理、核心绩效指标缺失模糊等情况的项目不予入库,将支出标准应用情况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参考内容,绩效自评工作采取项目自评与部门整体自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覆盖县级财政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以及部门整体涉及的全部预算资金,同步推进重点评价、部门整体评价和镇(街道)政府财政运行综合评价,年度执行中制定的增支政策一律纳入当年财政重点监控和下一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绩效自评工作敷衍、抽查复核结果差异较大的项目纳入下一年度重点评价范围,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绩效评价结果弄虚作假等问题,核减该项目下年度预算安排,核减该项目下年度预算安排,评价中发现部分内容无法实现既定目标或与现行绩效管理要求不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