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5年5月14日联合大洋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位于大洋镇宵洋村的福建泰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整体性能达到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按照福州福农勘测技术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测量技术报告书》建设大棚面积13843平方米(折合20.76亩),拟按省级补助标准每亩5万元,合计103.8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