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嘉兴市级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根据《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4〕131号)和《嘉兴市级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细则(试行)》(嘉财建〔2021〕307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征集2024年度嘉兴市级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公告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年度市级海洋经济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省、市海洋经济建设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实施清单中的项目,省、市海洋经济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产业类项目应符合如下条件:1.已完成项目立项手续、且尚未达到竣工阶段(2024年度内未竣工),2.产业类项目总投资额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3.申报期上一年度或申报期内,申报期上一年度或申报期内,单个项目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600万元,补助年度不超过2年,(四)非产业类项目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含重大科创平台)建设项目,二、申报材料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和内容、实施情况、投资情况等),3.《嘉兴市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4.申请补助项目资金投入证明及承诺书,附件:2024年度嘉兴市级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