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区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经营压力,现对莲花山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房租补贴和水电费补贴,发放范围(一)房租补贴发放范围:在莲花山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有缴纳税费记录,发放标准: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承租房产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在莲花山区内发生承租房产行为,申报材料(免费复印):申请书(需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水电费补贴发放范围:2022年5月1日前在长春市及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且在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15日期间发生过水电费支出,在我区实际经营中缴纳水电费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标准: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水电费交缴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