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为高质量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国奖”)提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名奖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二、申请条件申请由我市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二)原则上应为获得2020—2023年度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三)获得2020—2023年度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数量合计为2个及以上的单位可提交2个项目,(四)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主要完成人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验收不通过名单,申请提名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的项目,三、工作要求(一)各单位应通过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四、材料报送(一)请各单位填写提名汇总表(附件),(二)请各单位按照《提名工作通知》等要求,组织项目完成人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申请提名的公函(盖章)和完整纸质版提名书(含主件及附件,附件: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5月20日附件下载:附件: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