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科技局现组织申报清远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考察项目,且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清远市科技局组织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申报:1.项目申报单位有3项以上(含3项)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等申报主体除外),2.项目申报单位有1项以上(含1项)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逾期1年未验收或终止结题的,3.项目负责人有2项以上(含2项)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1.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并完善单位信息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2.已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和申报人,3.项目申报人及单位管理员注册并完善个人账号信息后选择单位挂靠,项目申报人通过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须按系统模板要求撰写)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项目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通过市科技局审核后,报送至清远市科技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9号之3科技服务生活大楼二楼106室),三、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8:30至2025年6月1日17:00,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17:00,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科技合作与服务科张凌联系电话:0763-3363440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doc附件3.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doc附件4.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doc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