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你们,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2025年4月29日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改扩建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运输机场增设保障通用航空业务发展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投资的10%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按照项目建设投资的10%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省级财政按照各市(州)对符合条件的应用场景项目产生的运营补助,按照最高不超过补助资金的60%给予市(州)政府省级财政性资金补助支持,按不超过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予以配套支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支持企业攻关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设备、低空飞行全域气象智能服务系统、低空管理系统、飞机模拟机、全时空无人机测控设备、飞行无人机管控设备、新型多用途垂直起降固定翼飞行平台、机场航空物流设备等关键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