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优质创业项目评选工作,并对获选优质项目给予1万—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除已参加过优质创业项目评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外,二、申报条件(一)应届毕业生应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占股30%以上的股东(未注册落地的项目参照执行),(二)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三)创业项目应无知识产权纠纷,申请资料包括:申请审核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营业执照(如有)、项目持有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创业项目图片、相关荣誉证书等,市人社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支持项目及支持额度等评审意见,市人社部门研究审定支持项目及支持额度,五、政策支持(一)对获选的优质创业项目给予1万—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二)申请人在申领创业启动资金时,(三)通过初步审查的创业项目,鼓励有创业项目或成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附件:1.2025年南宁市优质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申请审核表2.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项目商业计划书大纲提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