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5年重点产业(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壮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金山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二、支持标准和方式租赁自用经营用房的,三年内按照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首次购建自用经营用房的,按购建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应在申报时间内向所在镇、园区递交申报材料并在金山企业服务云上完成申报,(2)各镇、园区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3)区经委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等工作,四、申报材料1.专项资金申请表,三年内给予最高50万元/年的补贴,4.申报材料(1)专项资金申请表,(4)根据支持类别分别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专项资金申报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街镇(园区)对填报的专项资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后盖章确定并报送区经委,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