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12日阳江市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市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由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并公开遴选承担具体认定工作的工艺美术社会组织(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社会组织),每两年遴选一次,认定工作社会组织牵头相关机构具体负责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的组织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重大事项,认定工作社会组织牵头相关机构召开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联席会议下设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和评审工作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专家委员会由行业资深专家组成,负责审核评审细则等相关文件,审核专家库专家资格,指导评审工作,审核评审结果,不参与具体评审工作,第四条由评审办负责起草关于开展市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的通知,经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认定工作社会组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包括申报范围(详见附件)、条件、内容及程序等,第八条申报市工艺美术大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和作品:(一)阳江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从省、市的工艺美术专家库中抽取符合条件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属实的申报者进行申报作品及申报材料评审,审议并报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市工艺美术大师公示名单,由认定工作社会组织报市工艺美术大师名单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市工艺美术大师的,由认定工作社会组织授予称号、颁发证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认定工作社会组织报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移出市工艺美术专家库,第二十二条参与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严于律己、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