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制定了《哈尔滨市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电话:0451-84664350邮箱地址:yunxingchu1324@163.com附件:哈尔滨市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20日哈尔滨市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为鼓励我市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第三条本政策与其它短期支持企业增加生产奖励政策不重复奖励,(二)2022年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在规上统计库内均可申报,第六条申报程序及资金拨付(一)启动实施,市工信局下发申报“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奖励政策通知,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将兑现“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奖励的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企业,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查验,市工信局根据审核结果和市诚信办提供的申报企业信用记录,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名单内企业,各地财政部门应按照拨付时限和相关要求将支持资金拨付到企业,支持资金由属地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企业,(三)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本细则有效期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2〕5号)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