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并请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快资金拨付工作,请你们商当地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企业,自收到文件之日起30天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资金下达到企业的支付凭证扫描件通过粤政易报我局电子信息产业科,二要规范使用资金,请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财政资金后,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资金原则上应用于申报项目的建设,不得用于项目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支出,以及差旅、会务等日常事务性的支出(不建议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电话:2808563)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表.xls附件2: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pdf附件1: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拟安排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