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教培〔2025〕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经济信息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渝经信发〔2025〕25号)文件部署,现将启动建设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简称创新中心)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创新中心建设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牵头建设主体优先从具备一定基础和较强行业影响力的,(三)产业生态所在区县相关产业应在全市范围内具备优势和代表性,(四)公共服务1.具备较强的创新服务能力,3.所在区县已建有工程师培养相关组织、协调机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区县经信部门,由重庆市制造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二)区县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创新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管,每年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三)市制造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创新中心年度考核与三年考核工作,请各区县经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请各区县经信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制造业人才服务中心(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附件:1.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表2.重庆市XX产业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参考模板)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年5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