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肇公告〔2025〕1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广东省省级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附件:广东省省级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肇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2025年5月13日附件广东省省级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序号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称1肇庆市教育基金会2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基金会3肇庆市大旺教育基金会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