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项目:2024年度加大商贸企业经营补助奖励(第二批)公示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报通知:镇区商务〔2025〕3号政策文件:镇区商务〔2024〕28号政策条款:年销售额规模在10亿(含)-50亿的,按最高不超过销售额的万分之二给予补助,年销售额规模在50亿(含)以上的,按最高不超过销售额的万分之四给予补助,对于当年新入库且销售额达到50亿元及以上企业或现有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补助金额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5%金额单位:元序号对象类型申报对象名称奖励金额备注1企业宁波万易实业有限公司126700.00002025-03-28日起企业绩效按A类管理,合计126700.000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商务局或区财政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联系电话:韩老师(89389384)镇海区商务局、镇海区财政局日期:2025-05-15。